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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宗信主講「桃竹苗客庄大小租的研究分析」(字幕版)

國史館線上講堂1:51:46

Transcription

歡迎館長,歡迎各位朋友。今天我們這一場是有直播跟錄影。我們很榮幸也邀請到李宗信教授,他來做有關於桃竹苗客庄大小租的研究分析。李教授是彰化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的特聘教授,現在是有行政工作,兼學務長。他的學位是在師大,臺灣師範大學的歷史學博士。

我們之前在這個地方也有邀請過中研院的柯志明老師,講過有關於清代統治下對於臺灣的統治策略,有三層空間,就是說漢人跟所謂的生番跟平埔族之間的一些複雜的關係。當然柯志明也有寫過有關於類似熟番地權,就是大小租業的流失這部分的問題。不過他講的是岸裡社,就是臺中神岡地區的狀況。我們今天李教授要講的是桃竹苗客庄。這個部分我是外行的,所以我都聽演講自己來吸收,因為我是比較做戰後的,特別是政治史的部分。

這中間當然有它的一些共通性,因為政治就是離不開資源的分配,權威性的價值分配。不論是清治、日治或者是國民政府來臺,都會碰到分配的問題。我們也知道說戰後臺灣碰到減租,三七五減租,對不對?陳誠把這個也當作一個重要的政績。但是知道那個過程的話,其實並不是都那麼和諧的,還是會荷槍實彈的,會有一些說不要錢的人有,不要命的可能沒有。這類的話題,這個從林獻堂的日記,從林獻堂的經驗也都看得出來。這是一個困難的問題。

之前有關於清末,大概都會談到劉銘傳,然後日治初期談到後藤新平等等。清的話它比較延續過去的傳統方式,日治是比較有一些現代的處理,現代的思維。所以有關於地租的存在,大小租的問題,其實都是來臺灣統治的政權所必須解決的。所以這一部分我們是不厭其煩,不論是屏東的陳秋坤做過的,或者是柯志明做的臺中,我們今天李宗信教授要講桃竹苗,應該都是重要的研究成果。現在就把時間交給李教授。

現場我們各位好朋友,各位先進,大家午安。非常高興見到大家。感謝館長的引言。剛剛提到柯老師,我壓力突然變很大。OK,我這個主題,事實上也是圍繞著所謂的大租跟小租。大小租並不是一種新的租,就是大租加小租的概念。今天來我們國史館演講,我要跟我秘書請假的時候,我說我就像江蕙要去小巨蛋攻蛋一樣,對我們歷史學者來講是一個很高的榮耀,可以被國史館邀請。所以感謝我們國史館邀請我來跟大家分享。

為什麼是桃竹苗客庄?等一下我會說明。這個是我過去四年來,將近五年執行我們客發中心,就是客委會客發中心的一個計畫,就是處理有關土地申告書的資料庫,所衍生出來。因為後來文獻館那邊,知道我這個資料庫做得差不多了,就拜託我也是寫一本有關大小租研究的專書。下禮拜還要再來一次,同樣的隔壁的場地要審查。所以我就先。後來我們國史館又邀請我先來分享。所以這個還沒有審查過的東西,大概就是那本書裡面的一些精華。

主要就是從土地申告書資料庫。你知道很重要的一份檔案,目前都還全部典藏在我們的文獻館,國史館臺灣文獻館。我之前就是因為在寫博士論文的時候,就是處理崩山八社,大概就是苗栗到臺中大甲溪北部這邊的一個社群,它的番租口糧的一個分布。這個是受到柯志明教授的啟發。更早你可以推到施添福教授在1990年寫的一篇三個人文地理區有關的研究。他去發現在番界外,在竹塹社來講還有很多的土地在那邊。後來柯志明教授也利用土地申告書,利用GIS把它很具象地去描繪了出來。

在中間大概邵式柏 John R. Shepherd,他這個人類學家,他也發現在今天的三峽、樹林所謂的帝國的邊區,番界內還有很多的土地。在清末還在買賣還在交易。所以大家不約而同地去指向一個問題,就是說到底清代到日本時代初期,還有多少的番租口糧還在繼續收租?甚至日本人還要在1904年到1905年去編列經費去補貼這些大租權業主,給他買斷,就是我們所謂的大租權消滅這樣的一個過程。

把我們臺灣的一田多主,直接地簡化成一田兩主。這樣的土地改革到了我們戰後初期,誠如剛我們館長所提到的,陳誠就是慷他人之慨。他在各地的土地改革都失敗,就臺灣成功。因為土地不是他們的,而且之前又有一些二二八、白色恐怖。在那種時空環境下沒有人敢那個。好像霧峰林家林獻堂,也因為這樣去日本就不回來了。我有問過他們家族,他是這樣講。

所以每一個政權來到臺灣,做的第一件事情都是什麼?土地改革。為什麼?因為租稅是一體的。有土斯有財這句話不是只有對個人、民間而言,對政府也是一樣。因為一切的土地的收穫,國家的收入都是來自於土地的租稅。有了收了租,地主才有錢去繳稅。所以這個是一體的。所以為了找每個政府來到臺灣,來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釐清。

像荷蘭時代有做了很多的土地的村莊包稅制。臺語有一個字叫贌,對不對?那個贌這個字就從那時候來。甚至我們土地的單位甲,也是那時候留下來的。一甲地多少,對不對?鄭成功的時候他就從荷蘭時代留用一個人才,就叫梅氏。梅氏就是幹嘛的?土地丈量師。

到了清代,等一下會講。清代的官員發明了一個叫做請墾制度,對不對?讓土地。你看在這之前,施琅早就在臺灣圈了很多土地了。然後害什麼呢?這些來臺的官員沒有稅可以收,因為土地都被這些軍方圈完了,其他土地都原住民的。那要怎麼?我稅收要從哪裡來?因為以一個清代的官員來講,地方官來到臺灣,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兩個。一個是稅收要收到足夠,第二個不可以激起民變。所以這兩件事情基本上互相牴觸。因為土地就這樣子,而且很多都不是說無人的。你去開墾就一定會影響到原住民的生計。

那這樣的過程下,一直到劉銘傳1886年的時候,他實施清賦。清賦也是為了籌措財源,因為臺灣要建省,所以他實施清賦。到日治時代,日本人人才過了十年。日本人在劉銘傳清賦的基礎上推動土地調查,所以才有我們今天這個題目。這個過程中生產了一些地籍檔案,就是土地申告書。今天就來跟各位分享。

好,那今天的大綱。大概先帶各位瀏覽一下清代到日治初期大租小租的一個制度脈絡,到底是怎麼發展出來的?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種租佃的制度?基本上這個不是由上而下官方去制定的,是民間自己發展出來。

我會稍微介紹一下我的資料來源,就是利用已經完成的這個土地申告書時空檢索平台。其實已經完成了,驗收了,現在還在做最後的收尾,就是把它優化。明年我們希望可以上線,大家就可以去查找自己。如果你家在桃竹苗有土地的話,甚至你們家在土地申告書,是跟誰買的?土地是哪一個原住民的?跟他買的?這個由來就很清楚。

也因為這個時空檢索平台,我可以把大小租做了很多的分類,還有它的額度以及它的分布。這個分類事實上民間自己有自己的分類,那什麼事什麼租都很清楚。可是官方有它自己的分類,因為涉及到後面要收的稅,還有後面日本人要怎麼補償,哪些要補償,哪些不補償,就涉及到一些成本的考慮。所以我們剛剛講的,不同時期的政權來到臺灣,都會做土地改革,它也會對這些租去做不同的分類。

另外,我會舉一些就是大租補償的前10名最多的,包括板橋林家當然是最多的。這些家族或是另外一個就是我們的番社,平埔族他們的各社的番租的分布,以及最後1904、1905年的大租補償,它所帶來的對番社,我舉後龍社做一個例子,對他們的社會造成什麼樣的致命影響。

好,那趁大家還清醒,我先講一些相關學理的,一些過去的研究。今天的演講,包括我下禮拜要審查本專書的一個內容。那主要是因為土地申告書要去搞清楚,土地申告書所寫那些不同的大租小租,為什麼是這個名稱?它有多少數量?它的性質是什麼?相關的業主是誰?我們都有做了統計,誰最多?那個排名是怎麼樣?還有它的空間分布,那都有意義的。

以及去理解日治初期,有兩個很重要的調查,就是臨時臺灣土地調查跟臨時臺灣舊慣調查。那它怎麼去幫我們臺灣在日本,在清代以來的一個土地秩序把它確定下來?包括我們土地的編碼,對不對?那些地號,那些地籍圖,都是土地調查所衍生出來的成果,到我們今天還在用。所以說我們臺灣的地名跟人名都一樣,地名你要怎麼寫?通霄還是吞霄?阿猴,還是哪個猴?是糸字旁還是犬字旁?那個是什麼時候確定下來?經過土地調查以後確定下來的。清代的寫法除了主要的聽寫以外,它並沒有一致性的寫法。我們看土地契約就很多種寫法,對不對?地名當然是先有它的音,後來才用字型去湊。

第一個就是我們臺灣人的人名,也是在1905年的戶口調查以後才確定下來。很多人不識字,他連他名字怎麼寫都搞不清楚。所以這個過程,對於我們去了解臺灣土地的制度發展很重要。

第二個就是在研究方法。那時候就,其實會做這個題目,那時候在處理博士論文。光崩山八社就有三萬多筆的契字,地籍資料。我全部用電腦建檔,常常弄到半夜,很累,因為很枯燥。我光建檔建了快兩年,一個人弄,三萬多筆。因為有些還要單位換算,弄到半夜睡著,醒來的時候半夜兩三點真的悲從中來。這個要做到什麼時候?因為你還要找工作,畢業。光資料庫就建了很久。那時候想說下一個研究者研究這個主題,是不是又要重來一次?我們的學術有辦法累積嗎?所以那時候就有發下宏願,未來有機會我一定要做資料庫。

慢慢地在了解這些租的時候,土地申告書有很多不同類型的租。我發現每個階段的調查,分類的方式都不太一樣。那時候就有注意到這個問題,心裡面想說背後的目的是什麼?臺灣的土地制度的一田多主的現象,當然是因為來自於原鄉,從中國。因為漢人才帶來這樣的土地的一個所謂的勞力密集,技術密集,包括把它水田化這個過程。這中間也要大量的資金跟技術,這個是原來的原住民社會不可能做到的。所以當原住民被捲入了貨幣經濟體系以後,所有的一切都要錢。

那問題就來了。以前我們鄉下也是,鄉下基本上用不到錢,除非說有人家小孩要結婚了,或是要廟會,要跟人家買東西。那你拿什麼去換?拿還沒有收成的那些稻穀,去跟那個米人間,或是去土人間,對不對?去跟人家借錢。其實原理有一點一樣。就原住民的社會,這樣子的一種土地的分化,一田多主。所以臺語有一句俗語叫做後生得田骨,對不對?查某囝得田皮。他可以把大租怎麼樣?當作嫁妝一起陪嫁過去。

這種土地的分化這樣造成我們臺灣,在整個稅收的制度上一個很大的障礙。清代沒差,因為清代它本來就是為了防臺而治臺,它只要收到足夠稅收就好了。所以它不需要去了解到底有多少隱田,甚至它可以容忍那些隱田的存在。為什麼?因為清代的所有的經費主要都還是人事經費,它沒有什麼建設經費給地方官去蓋堤防修那個,修橋造路都要靠募捐。所以遇到洪災的時候,基本上民間是比較有那種容忍度,就是說你平常就是以多報少。

所以當日本殖民政權來的時候,那完全不一樣。日本人是把臺灣你們家幾隻牛都搞得一清二楚,像把你榨乾。你這一批乳牛,你可以生產多少的牛乳,都把你調查一清二楚。這樣子你對於災害的那種容忍度,事實上就會降低了。變成你一定要做很多公共的,包括堤防,修很多的河流要治理。這些問題就來了。所以雖然土地調查把劉銘傳以來的這樣的一種隱田,做了一個好像增加了很多調查出來,事​​實上這個對日本統治者來講,不代表它可以完全收得到這些稅收。因為它必須還要投入更多的公共工程,去保護它稅收的來源。

那這樣子到日本時代以後,這些土地法,土地的相關的法規,也隨著因為近代法的引入,像把歐陸的這樣的法學引入以後,我們清代哪有什麼成文法,對不對?都是一些比較像是習慣法,這樣的一種民間的運作。所謂業憑契管,是民間自己的一個土地秩序運作。可是不代表這樣的一個土地的交易方式,透過土地契約去制定雙方買賣的一個憑證是沒有公證力的。上個月10月29號才有一個新聞在板橋,有一戶人家憑著清代光緒年間的一張糾紛,家戶糾紛的契約,他成功地打贏了官司,把那個房子要了回來。到今天都還有證據力的,剩下只是去證明那張契字是真的還假的。

所以近代法引入就會涉及到剛剛講分類的問題,到底它是債權還是物權的問題。那你拿歐洲的那一種,來自於日耳曼民族的這種起源,那個都跟我們臺灣不一樣,會有一種隔閡,就是格格不入的現象。所以對於日本政府來講,它剛取得臺灣的時候,它不可能馬上做土地調查,因為需要大量人力物力,而且到底臺灣還在戰亂,前幾年,前一兩年,甚至還有要把臺灣賣掉的說法。乃木希典總督的時候。所以他能夠處理的是,臺灣馬上就需要政府的稅收從哪裡來呢?他第一個調查就是官租的部分,清代遺留下來,不管是官莊的官租,或是來自官田的官租。

等一下就會講。所以我們臺灣大小租的起源,基本上我們剛剛講,這個土地都是誰的?都是原住民的。所以雖然清初的時候,像施琅帶來這些軍隊,他們也圈了,包括他的部將也圈很多土地。所以地方官來到臺灣的時候,他發明了一個叫做請墾的制度,就是說你只要來跟官方請墾,說你要開墾哪一塊土地,然後我們約定一個期限,大概多少時間內,其實關鍵就是水利設施,你把它水田化,有穩定的水源,代表土地的價值提高以後,我的稅收就可以,你可以來我官方這邊陞科,登記,然後可以取得這樣的土地所有權。

可是有一個前提,必須是在民番無礙這樣的前提下,你必須證明你這個土地是無主地。可是怎麼可能是無主地?再怎麼樣也都是原住民的嘛。可是原住民的,因為你基本上不可以跟原住民買土地,所以他們民間也不是說違法或是欺騙,他是鑽法律漏洞,就是用合約字的方式,我去跟原住民談好條件,一起開墾。那為什麼原住民願意?因為他要繳人頭稅,這個社餉的部分,他繳不出來。為什麼?鹿隻減少,鹿場也減少。那怎麼辦?所以漢人趁虛而入來跟他談,我們說我幫你繳,你土地交給我管理,我們來簽一個合約,我跟官方請墾你這塊土地,對不對?雙方談好了,我也開墾完成了,去陞科了。結果呢?後來出了問題以後,就是當漢人不再願意幫他繳這樣的,代繳這樣的社餉的時候,問題就出現了。他可能就會拿原來的這張合約去官方告官。

那官方通常是怎麼樣?又把土地還給原住民,然後指派原住民部落裡面的一個可能通事或土目來經營這些土地。因為要怎麼樣?要稅收。這個土地是有稅收,你只要把土地,不然原住民自己開墾的土地是不用繳稅的。那你只要交給漢人開墾,然後收大租的話,收番租的話就要繳稅。那剛剛講的這個代納的番餉或純社餉的番餉,那個就是什麼?就是番租的起源。這個是柯志明的研究所提到的。

那另外一個,我們剛剛講大租與番租,這個大概粗略的分類,它是屬於民有大租,民間的。那另外一種相對叫做官租。官租就是官方來收的。那它的由來包括很多,官田。這個田通常是沒收,雖然理論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可是基本上它是由官方直接來經營。可是很多是來自於沒收的,抄封田,還有分什麼林案,什麼戴案,什麼案,就是造反的,相關株連的這些人的土地全部沒收。沒收你不可能把上面已經在耕作這些人趕走,因為這些人本來就在耕作了,他有稅收了,就是繼續耕作,然後那個大租戶由官方來取代,就是你變成有一種,等一下會講,抄封租。

官莊田,像我們臺北大坪林官莊,在乾隆大概15年左右設立。那是官方去設立,就招募了一批來自於廣東,潮州府的大埔縣的這一群客家人。那隆恩田,這個是給軍方的,給軍方在收的。像新竹很多隆恩租的。那息莊田也是跟隆恩有關的,也是官方在收的,就是官方買了一塊地,然後在上面收大租,用大租去做利息在收。那屯田是要到林爽文事件以後,推動了屯番制以後才有屯田,是把原住民,我們西部的平埔族,把它配置到這個沿山地區去守屯。所以說臺灣人在清代不能當兵好像也不太對,因為平埔族這些熟番社都有被。那邊是要維持邊區的治安,邊區的治安,他們要開墾的田就是屯田,也有繳屯租。因為一開始就是漢人他們自己勞動力不夠,所以都是把土田,那個田本來就有人在耕作了,是把界外的那一些土地,把它沒收,然後繼續收租,那個租會變屯租。

所以這些很複雜的這種不同的名稱,這個跟錢糧正供是不太一樣,雖然它是錢糧正供的來源。那官莊租就是來自於官府購置的土地,像租金就來自於它的稅收、利息,或是相關的實物。基本上我們的租,像土地申告書上面都是實物為主,都是實物。

那奇怪有一種租就不見了,叫茶園租。茶,北部不是很多茶嗎?茶園,而且很多茶園都是誰?都是板橋林家的名下。茶園在土地申告書幾乎消失。後來我去查那個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出版的,叫做《清賦一斑》這一本書才知道,後來全部都作為開山撫番的經費,反正全部都豁免了,就是板橋林家的關係。

那這個畫這樣的階層圖,我們可以很清楚地去了解,這個現耕佃人,實際耕作那塊土地,還有小租戶,還有大租戶,這種三層的一田多主,三主的關係。那現耕佃人,我們講的這個是一般的,大部分是這樣,一定會有變異,就是不一樣的例子,因為這是民間的一個發展出來,所以一定會有因地制宜的部分。

那現耕佃人要跟小租戶繳小租。那最重要的是那個小租戶,因為他是土地的實際的經營管理者,所以我們講的永佃權講的這個業戶,後來的業戶,那實際他在經營這一塊土地的,所以很多土地契約買賣的都是小租權,都是小租權。那他也要繳水租,如果有的話。那他上面還有一個大租,就是繳稅的那個人,稅賦對象。這個大租戶這個業主,在劉銘傳1886年清賦以後變成了小租戶,因為他知道這個小租戶才是土地的實際經營管理者。所以我們在看土地契約的時候要注意就是說,這個土地的一個業主,契約上面的業主,你要看那個時間。如果是清賦以前的,那就是指大租戶而言,就是他收大租的那一個人。如果是1886年以後的,通常講的我們就是小租戶,除非是南部的契約,因為南部清賦並沒有成功。可是它其實通常還會繼續寫很清楚,就是說原來大租是多少,那因為減四留六的關係,所以變成多少。

那如果這一塊土地本來是番社的,而且他們有承諾,就是要幫他代納或貼納人頭稅的話,那它的整個結構會是這樣子,還有一層他要代納。那如果他後代,他的子孫,大租戶的子孫他不願意了,那可能就會引發官司,官方會介入,然後再把土地再交給番社去管理,然後那個大租戶就被剔除掉,可能直接由番社來當大租戶。可是這一塊土地因為他有跟漢人收租,所以還是要繳稅。

那另外一個就是不是跟熟番沒有關係的這種土地,就是一樣三層,只是那個大租戶要繳正供給官方。那這個是剛剛講那個土地如果被官方沒收,把它交給番社去管理的話,它指定的那個人就會變成番業戶。像溫振華教授研究的毛少翁社,還有臺北的這一些平埔族就有這樣的情況。那官莊租就比較簡單,就是由官方來經營的,來當那個大租戶的角色,所以它要繳正供跟官大租。

那另外一個在這個邊區的,主要是番界邊區的這個屯租跟隘租。這個隘租的請墾時間比較早,是為了防範原住民。它屯租的目的是在林爽文事件以後才出現的,就是為了獎勵劉銘傳說的,為了獎勵那些在林爽文事件過程中有出力的熟番社,所以給他們配置土地到邊區來。這個邊區其實番界外都已經開發了很多了,都已經在收租了,所以把它配置給原住民各社。可是很多原住民事實上並沒有實際到達那個地方。所以這個很複雜。

從此以後在林爽文事件以後,我們重新釐訂那個番界叫做綠線。最早是紅線還有藍線,乾隆49年還有一條紫線對不對?紫線只是紙上作業,沒有落實。到林爽文事件以後,又把開墾的最東緣又畫出一條綠線。乾隆55年的時候,自此以後就沒有再清釐番界了,叫做歸屯為界。反正你開墾到哪裡,那邊就是番界。那隘租就是為了,剛剛說屯租是為了維持邊區的治安,那隘租就是為了防番,防範生番。可是其實雖然說是這樣,可是後來隘跟屯事實上混在一起了。反正你治安,原住民也是治安的問題之一對不對?

那這個就是屯租的繳納,基本上你不可以把它當作是大租的一種。因為其實比較像是你看,現耕佃人他要繳水租給圳主,如果有的話。所以我用虛線表現,用虛線表示。那他要繳屯租給官方,那官方就再撥下去口糧跟俸餉給那些軍方的人,屯弁還有番社的通事,然後他們再撥什麼下去呢?撥俸餉跟口糧給屯丁。所以這些屯丁平常就是兵農合一,就是軍人又是農人,給他大概平均一人一甲的土地讓他去耕作。

水租跟地基租也是到底能不能算為大租,這就有討論的空間。水租應該不是大租,所以它沒有被大租補償。那地基租也沒有。那主要水租是來自於,我們臺灣的水租基本上像我研究的瑠公圳,像彰化平原臺灣第一條也是最大的水圳,這個八堡圳對不對?以前叫施厝圳。那是一種投資事業,就是我挖開鑿水圳,然後怎麼樣?可以收水租啊,可以收水租。那我再找一個專業經理人,一個圳長來管理,我是圳主對不對?所有權人,然後圳長來負責收租來管理。那這一些他不見得有田在這裡。當然他賺的錢,他可能像板橋林家後來買了瑠公圳以後,他也在我們臺北平原有很多土地,就可以灌溉自己的田。

在日本時代變成,因為日本人發現臺灣的水資源怎麼都掌握在私人手裡,變成整個生產的一個效率很差。所以最後也是編列經費,我們臺灣的水圳調查、埤圳調查也是很早,1899年就開始。也是我們臺中因為出現了有人滯納水租。那時候臺灣人很多人看政權在輪替,日本人不曉得還可以待多久,因為中間發生了戰爭,亂七八糟,又謠傳說要賣掉臺灣對不對?臺灣人在觀望,不繳租,不繳那些水租,什麼都不繳。那些水租業者就跟官方,跟他們陳情。所以那時候有一些討論,就是說到底要不要比照國稅滯納來處罰。後來要處罰你要了解它是什麼東西,所以就開始進行了埤圳調查,發現不得了,這個都是私人掌握。

後來日本人就去推公共埤圳組合,就是說只要你的水圳灌溉到別人的土地,就必須指定為公共埤圳,官方來編列經費幫你收買,看你一年收多少水租,我用八年額度把你買下來,你不能拒絕的。所以幾乎99%的水圳全部都變成公共埤圳。像我們彰化的八堡圳就變成鹿港辜家,鹿港辜家所有,它變成圳長來管理。最後就是到後來又把它法人化,變成水利組合。水利組合那個經驗就是從韓國來的,1910年不是朝鮮被併吞了嗎?朝鮮就有水利組合,移到臺灣來。所以殖民地之間的這種滿有意思的,比較研究。

那地基租也是。地基租很麻煩,我們幾乎看不到太多契約是寫地基租的,都是口約的,用嘴巴講好的。其實店面相較於,當時候臺灣除了少數的市街地,其實大部分都還是農地比較有價值。你像那個中壢新街,我們今天中壢有一個仁海宮,它整個街幾乎全部都跟媽祖廟,跟仁海宮在繳地基租。那這個地基租,到底是那一座廟去成就了那一個市街,還是這個市街去成就那一座廟?互為因果,都是口頭的。

那在番界後來日本人要來調查的時候,番界也有很多地基租。那個就是聚落,大家住在一起就變成聚落,是當時候都是開墾那個人給他土地,給這些開墾的人土地,讓他這邊蓋房子居住,因為住在一起比較有安全感,在邊區又比較危險。所以這些土地都是要靠後來土地調查以後,透過土地申告去追認那個土地所有權。

好,那終於進入到清朝末年。我們剛剛把臺灣這些大小租的起源大概講了一下。這個圖我畫了很久,1888年到1919年,你才多少年?臺灣的土地秩序產生了很大的變化,一直影響到我們今天。特別是1886年的清賦,它是為了幹嘛?我們剛剛講過,為了籌措建省費用,它不是為了改革臺灣的一田多主現象,不要倒果為因。它也沒有成功,你看我們彰化還發生施九緞之變。南部那時候它到底要「就田問賦」還是「就戶問糧」?到底是要用什麼方法去做清賦還吵成一團。後來嘉義知縣一直堅持要用就田問賦,就是到田裡面做土地調查。嘉義知縣他主張的那個方法,就是日本人的那個方法,那個花大錢,花很長時間,到底技術能不能做到對不對?

那劉銘傳他不是為了做土地調查,他是為了籌錢,所以當然被否決,甚至把他治罪,說你都不聽。其他的臺灣的縣市,這些知縣就主張就照過去的方法,就戶問糧就好啦,用保甲下去問就很清楚,會比較快。因為保甲制度本來就有,對不對?可是哪怕是這樣,用了很原始的丈量方法,用繩子、用竹竿去丈量,人家日本人是用三角測量,差很多。可是哪怕是這樣,他也是籌措了很多經費。那你不要小看劉銘傳清賦,我剛剛講得好像很不堪。日本人的土地調查可以成功,基本上是奠立在劉銘傳清賦的基礎上。至少那個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誰,這個人家把你搞得一清二楚。留下的丈單,魚鱗圖冊,連花蓮臺東都有。

就變成包括那個丈單繳稅的收據,就變日本人在,因為清代並沒有一套完整,隨時可以update的那種土地登記的制度,它也沒有辦法做到,因為水災那種民變械鬥太多了,土地一下子變來變去買賣那麼頻繁,哪有能力去隨時update。反正它只要收到足夠稅收就好了對不對?所以你日本人要做土地調查,我要去釐清土地的所有權,那非常複雜。所以它採取的方法就是申告主義。它最後當然是要登記,可是這個過程我只用申告。申告的方式就是你只要可以提出證明,來證明土地所有權,土地是你在耕作,然後業主是你,沒有人抗議,就是你的。你要繳稅,然後以後買賣就不准再這樣私相授受,要到法院公證,然後去登記。隨時要異動,就像結婚,結婚現在你請了兩、三千桌,總統都找來證婚沒有用,你沒有登記就無效。要到登記,登記找證人就可以了,不用那麼鋪張對不對?登記主義。

從申告到登記的過程中,那這中間要經過土地調查。土地調查兩個,一個是調查土地的,一個等則,這個土地到底可以課多少稅?土地的大小,土地的座落,它是透過三角測量,那個主三角點在我們臺中公園砲台山,那個三角點還在。那以它來做,那不是臺灣的地理中心點。所以後來你看《臺灣堡圖》,《臺灣堡圖》就是從地籍圖,那時候叫庄圖,縮製而來的。所以《臺灣堡圖》上面的那個經緯度座標,不是後來我們以埔里虎子山為中心點,那個是不一樣的,會有誤差,為什麼會有誤差就是這樣來的。那它做了三角測量,那把這樣的土地的等則,把土地的那個面積大小,還有座落,這個是外地,就是你去現場去做的調查。

另外一個,那土地是誰的?有沒有大租對不對?稅賦對象是誰?這個是另外一件事情了對不對?所以是同時並進。好那在還沒有土地調查之前,我的稅收來源,我就先做了官租調查,就是民間以外的全部都是官有的。所以官租調查是早於民間的,甚至早於土地調查。1895年日本人來到臺灣就開始。

那這中間土地調查的過程,生產了土地申告書,還有相關的地籍圖。然後大概同時間進行的就是舊慣調查,它要釐清臺灣的土地的所有權,土地的樣態,還有那些不同租的來源,性質,都一定要透過舊慣。然後最後就是分類。我全部都搞清楚以後,就是分類。那最後它那時候有一個精神要用舊慣立法,朝這個去。可是最後當然沒有成功。在這樣的精神之下,舊慣調查它變成我們,對於這些大小租又做了一次的分類。這個無論土地調查,劉銘傳,還有土地調查,舊慣調查,臺灣私法,都做不同的分類。

中間1905年就把大租權全部收買,編了〈大租權補償金臺帳〉,頒布臺灣土地登記規則,以後的土地買賣都要去登記。那那就是以土地臺帳上面,所以土地臺帳是稅籍資料,不是土地的資料,不是地籍資料。大概是這樣的演變。

好,那過去對於這些大小租的問題,我也不是第一個去注意到的。過去的學者就發現到很多。像李文良的研究,他就發現劉銘傳在清賦的時候,推動的這個減四留六政策,是因為行政管理的需要,然後他把清代的土地關係把它做了簡化,提高了收稅的稅收效率。所以因為過去戰後有一個研究的,都在去日本化,好像就是說日本廢除大租,是一種掠奪臺灣人的財產什麼的。當然事實上也不是這樣。

那柯志明對於,剛剛講我們館長也有提到的番小租的問題。因為番小租被誤以為是大租,那事實上它是番小租。所以這個問題一直延續到日本土地調查的時候,日本人終於後來經過調查以後,所以調查很重要,你不管你要做什麼立法還是什麼,前面一定要做調查。調查以後終於承認它是番小租,而且也怎麼樣?也補償它,也比照那個大租補償金。

林文凱就是柯志明的得意門生,他認為劉銘傳否定了大租戶在地方治理的角色,視它為非法的賦稅包攬。反正他認為清賦沒有帶來統治方式的根本變革,事實上清賦也沒有完全成功,所以土地管理的方式和文化,事實上還是維持原來的樣式,還是維持仰賴地方菁英跟舊慣。本來就這樣,因為劉銘傳本來就不是要做土地改革,他是為了幹嘛?籌錢,所以他找了一個最快的方法。

那劉銘傳,柯志明又指出在推動減四留六的時候,這樣的方法事實上有影響到日治時代的土地調查局。所以我們其實不要以為說,日本的土地調查跟劉銘傳的清賦是完全無關的。我剛剛一直強調是建立在他的基礎之上。

那吳密察也注意到日本的地租改正。注意,日本的地租,我們不要以為是我們的大租小租。日本地租日文是土地稅的意思。那改正的經驗是基於劉銘傳的成果,他也這樣講。而且把大租做了系統分類,包括民大租、官大租跟地方財團大租。等一下也會介紹。

曾文亮注意的是殖民政府日治時代遺留的官田,把它分為官有土地跟官租田,跟清代定義不一樣,分類產生的變化。陳志豪主要是注意隘糧跟大租。這個其實在劉銘傳清賦的時候,把它統一視為大租,也是造成了問題,造成很多邊區的人抗繳。他說我這個不是大租,你把我視為大租還要減四留六,他會抗繳,一直延續到日本時代,很多官司都還在打。所以為什麼土地申告書上面,幾乎沒有,很少的屯租、隘租,因為在劉銘傳的時候就已經被視為大租,而且當地都抗繳。可是儘管如此,他們都會在這個街庄前面的調查書寫得很清楚。為什麼會這樣?

那日本的學者,這個栗原純,他也是研究了土地調查局,展開土地調查準備工作,強調南部地方的廳縣,對後來清代舊慣的調查提供了基礎。快講完了。我們等一下會比較有趣,這邊是學理,幫大家做文獻回顧會比較那個。

那鄭政誠老師是中央大學歷史所的特聘教授,他研究舊慣,《臺灣私法》。舊慣調查會,他認為,強調舊慣調查會的一個角色。那我們過去會以為土地調查局跟舊慣調查會是雙軌,事實上它們從源頭一開始就是在一起的。等一下我會講,有一個重要的人物,岡松參太郎,這個人太重要了。

那林文凱他本身是法律法學的背景,法律史的背景,他說殖民政府在土地調查中,非常重視土地舊慣。當然,透過法學家的調查,他形成了一套全島一致的土地秩序。以前是各地因地制宜,每個地方都不一樣,一任民約,然後民間自己在那邊發展,自己在那。現在我們要有一套統一的。

那曾文亮也是法學,沒有,林文凱是社會學家。那這個曾文亮是法學的,中研院臺史所。他認為土地調查以後,國家介入也重組了土地權利。這一點很重要,把傳統的土地從慣習的關係,變成法律上的權利體系。那當然你等於背後是稅收,所以當然要很重要的一個控制。

那王泰升也是我們著名的法律學者,他說舊慣調查儘管基於清代舊慣,可是實際上已經受到歐陸法跟日本法律的影響。所以這個中間你把人家的東西搬過來硬套進去,就會產生很多格格不入的問題。當然它的整個交易會更為有保障,對於日本要引進日本的企業家跟資本家來臺灣投資,你的土地改革的成功,這個太重要了。你所有的土地的交易都非常地透明,非常地受到法律的保障對不對?

那另外一個日本的學者西英昭,他也是針對《臺灣私法》中的大租跟地基的變遷,指出清代的大租戶跟小租戶之間的關係,會隨著時間的變化,受到當時候日本跟德國物權的影響。

接下來,我們就要把重點放在土地調查跟舊慣調查。這個人我剛剛有提到,這個岡松參太郎。他很年輕就去世了,可是他為我們臺灣留下很重要的一個貢獻。他是京都帝國大學法學教授,在土地調查一開始,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就找他來幫忙。他是一個法學家,主導臺灣舊慣調查會。所以臺灣土地這個舊慣調查會的成立,跟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,包括所主導的土地的舊慣調查,是土地相關的舊慣調查,是有密切的關係。

他編了一個《臺灣法典》,這些工作,主要最重要的是這一本《臺灣舊慣制度調查一斑》,明治34年,1901年,由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委任出版。那這本寫了一年,調查一年,是以當時候土地調查一開始,它做示範性就是在臺北縣,到我們北部地區去做了,以這樣的成果,然後作為一個後面推展到全臺西半部還有宜蘭這個地區,一個很重要的指引效果,就是所謂的臺北縣的經驗。成為《臺灣舊慣制度調查一斑》。他後來把它翻譯成英文,送到他的一個世界的邦交國去。

那這個推廣日本人,日本人一直要證明一件事情,我們是有能力殖民的,我們是有能力成為殖民母國的。亞洲第一個唯一一個有殖民地的國家,它不會輕易把臺灣賣掉,對它們的自尊心打擊太大了。

那中間這個土地申告書跟大租調查,先發布的土地調查規則在明治31年,1898年。所以這個時間點。那它的做法就剛剛講了,申告主義。它制定了制式化的表格,然後讓業主提交來填寫。包括大租、水租、地基租、官租這些。可是這個就變成是,官方先幫你把那個表格先分類好了,你在上面再去填寫。它把一些你知道我們做metadata都一樣,比如說你要做一個全臺灣的寺廟的metadata,第一個叫主祀神。主祀神你就只能有那些可以挑,特別什麼下拉式選單,媽祖、王爺。我這個到底是將軍、千歲還是元帥,全部都被劃為同一類,好像主祀神是同一種的,全部。事實上每一間廟的差異性都很大。這個也是,你變成表格化以後,就同質性被拉到最高了。

這個提交土地申告書,然後經當地這個事務員現場調查以後,再製成大租名寄帳。之前博士論文以臺灣土地調查作為主題的江丙坤也有指出,殖民政府在做土地調查的時候,事實上已經考慮到大租補償了。可是就是擔心什麼?臺灣人的小租戶跟大租戶會串通,來騙日本政府錢。明明沒有大租戶,他去杜撰了一個假的東西來騙補償金。所以一直在土地調查過程中,有大租權補償金這件事情,一直是在隱密的狀態下進行的。雖然它一開始就有做了大租名寄帳。

好,那到底大租是屬於物權,還是債權引發了討論。因為你要把歐陸法學引進來的時候就必須分類。那西英昭認為臺灣的大租跟英國法中的這個Rent Charge,或是德國法中的Reallast其實是相近的。可是相近其實也不能夠直接畫上等號,因為起源一定是不一樣的。可是沒辦法,因為臺灣大租已經失去了跟土地直接連結的關係,所以你不能把它列入物權的範圍。

那岡松在《臺灣舊慣制度調查一斑》中,依權利主體把大租分為普通大租、番租以及官租。然後番租再細分為公口糧、私口糧。他一直強調番租跟一般大租是一樣的,只有是收的人不一樣。收的人如果是熟番,那就是番租。那如果是漢人呢?就是漢租、漢大租、一般大租。可是大租取調書裡面,這個是土地調查局後來做的,它涵蓋了更多的類型,包括養贍租、義渡租、育嬰租、義倉租、屯租、抄封。越來越多。事實上等一下會讓各位看一張表,非常非常地多。那甚至岡松還把養贍租納入番租的範疇。養贍租是要給原住民平埔族,把他遷到邊界以後,給他一塊地,讓他怎麼樣?可以繼承,可以養贍的。那個到底算是番租還是?後來甚至有把它翻成官租,把它列為官租。

土地申告書,剛剛一直講到,這個太重要了。這個變成我們去了解全面性地了解臺灣土地的由來。每一筆土地,當然西半部跟中央山脈沒有,很重要的依據。那可惜我們目前只剩下桃竹苗,總冊數1,038冊,1,170冊。後來又在國家檔案局找到4本,昭和19年被移交在那個臺中地方法院。等一下會講。地方法院後來可能因為最近我們法規的規定,它們把它送到國家檔案局,被我們找到。所以希望還會陸續增加。其他都燒掉了。燒掉了,誰燒的?當時候法務局,法務部長姓廖,他說沒有地方保存。日本人保存了40幾年的東西你把它燒了,還叫大家去看。這個公文被我找到,很可惜,不然我們查黨產那個太方便了,每一筆土地都非常清楚。你看執行燒燬,對不對?這個是我後來在國家檔案局找到的4本,我都全部拍回。只有1本因為還在修復,因為它破損很嚴重,所以牠拍回來3本。所以我的資料庫我還可以再擴充,就是這3本。

我在那個賴厝廍庄,在臺中盆地市區,竟然有大肚中北社的土地。還以為大肚社是在大肚山以西,靠近烏溪那個地方。這個地方竟然還有,顛覆我們的印象。哪怕就出現一筆土地在那邊,你也覺得。可是收租那個人是在埔里的一個,它叫中北社,大肚中北社的一個人。這是它的封面。當然左邊那個是後來臺灣省地政局做的,右邊保留了1901年行政區的名稱。

它一般我們打開來,就是有索引,還有業主的名稱。所以我們也蒐集了大量的業主的權威檔,這些人的名字。還有它有一個土地,每一筆土地,它都會編流水編號,也會編當時候土地調查後土地番地的一個號碼。所以這邊有一個索引,還有它有兩種格式。第一個是我們現在看到,這個比較簡單,這個是最早的格式,臺南或是甚至有一些桃園、臺北縣,原來臺北縣那個範圍,一開始做的時候有用這種格式。那大部分都是右邊這種格式。那這個有將近19萬張。

那這要怎麼看呢?這個就是誰來申告的,這個張廣源的管理人,這應該是一個公號,祭祀公業。它的管理人叫張應昌,他來申告。他住在臺中縣苗栗三堡七塊厝庄,然後他根據什麼申告的呢?上面有一個丈單,一張劉銘傳清賦的丈單,還有一張買賣紅契,就是有去投稅,有那個契尾的那一種,黏在上面的,來主張他的土地。所以右半邊是根據丈單跟買賣,特別是丈單所抄錄下來的,包括土地的地號,劉銘傳清賦時候的地號,在這裡,什麼鹹字多少區多少號,對不對?然後等則,地目是下則田,然後有壹分壹厘參毛0絲。事實上那個幾毛0絲那沒有意義了,你用竹竿去量出來那個有意義嗎?可是等則來講就可以決定你要繳多少稅。

這邊你看繳地租是日本時代繳的,參拾六錢貳厘。我們今天的地籍圖,不會有什麼地目、等則,不會有這個。我們今天都是用公告地價了。以前地籍圖就很重要,分成等則,你到底有沒有穩定的灌溉水源,就是水田。如果是看天田,就是比較差的水田。如果沒有就是旱田。旱田就種甘蔗,種花生,種番薯這些東西,雜糧。

左半邊你看,誰來作證?它有沒有典主?它有沒有繳大租?大租戶是誰?有沒有水租?有沒有地基租?你看它幫你分類好了,你這個到底是屬於大租,還是水租,還是地基租,還是官大租,官小租?它幫你分類好了,就我剛剛講的,做Metadata的概念對不對?下拉式選單。然後典主是誰?你沒有在抵押?這塊地有沒有抵押?是不是你有在管理?委員,街庄委員。街庄委員很有意思,這個吳密察教授在他的論文裡面有提到,土地申告書的街庄委員可以研究。他其實很多的地主,你看板橋林家還去跟總督府要求,我們土地調查我們自己做,為什麼?不然我一顆章在那邊帶來帶去弄丟怎麼辦?土地太遼闊了。所以委員都是很多地方的大地主。你們家的土地很清楚吧?你做完了差不多就結束了,這個地區差不多結束了。那街庄長。

那左半邊這裡,你看到本番,就是當時候已經過土地調查以後編定的地號。你看都沒有子號了,它全部都是母號,代表根本都還沒有分割過。還有假番就流水號。地目,這個是日本人調查的,包括土地面積。所以有趣的就可以用土地面積,像這個四分二厘一毫五絲,去比對丈單上面的清代劉銘傳10年前做的,一分。幾乎都是以多報少,清代都比較少。日本時代丈量出來都是比較多,坐實了我們剛剛講的隱田的一個問題。如果是以少報多,左邊這裡差出來三分多,它就會用什麼?用紅色表示。幾乎沒有,看不到。

這個是總計欄,就是整個村莊街庄的總額。那個街庄單就是後來的什麼?小字,土名小字,有的是大字。如果它下面沒有土名的話,如果這塊土地都沒有買賣過,沒有買賣我就沒有那些丈單,還有土地買賣的契約。那就用街庄長跟旁邊的委員來作證,寫成理由書。理由書是最精彩的,因為它會寫那個質性的,不是量化,質性寫那個土地由來。你看這一塊地是海邊浮塭,浮塭就是漲潮,或是大水大浪來它就不見了的那種。自備工本,開闢成田,是鹽田,是曬鹽之所。然後有買賣,可是沒有證書為據,所以沒有契字可以,也沒有證據書類。所以就寫這一張。連名書是共業地,因為寫不下去。所以那個表格很小,所以它就會寫什麼黃炳焜外7人,事實上8個人。8個人就全部再用連名書再把名字寫出來。你看基本上就是家族的成員。

調書是日本人寫的,日本的這個事務員。土地不見了,或是土地出現了爭議的時候,有人在爭,通常是土地的經界。那你就以河流作為經界的時候,問題很容易出現在河流改道。那這個是不見了。你看它變成什麼?本地怎麼樣?因為大安溪的接連氾濫流亡,全部川成,歸於川成,就全部變成河流了。那這個是要附上當時候的特別是爭議地,抄錄契約。這個更精彩,因為它上面有很多的,你看這一張是乾隆30年的契約,1765年對不對?那這樣的契約,我們有這個地號,而且這個是法律文件。你看上面有日本人簽名畫押然後蓋章,原書照合濟,就是與原件相符,一字不誤,我全部抄過來。那原件不是你要還人家嗎?保留下來。

這有超過1萬5千多件。那上面的資訊太多,包括一些古地名,乾隆年間的古地名,一些重要的史蹟景點,很多土牛溝什麼等一下會講。我們都可以從這邊,因為這樣的地號,去把它找出精確的位置。所以我建了這個土地申告書的時空檢索系統。這個還在優化中,我希望趕快讓大家用。因為我在執行那個客庄村史書寫計畫的時候,桃竹苗地區的這個很多的朋友他們都在用,甚至可以去追溯他們祖先的土地的所在。這個原理是這樣。

因為今天很多資料從這邊來,我就順便講一下。那我們做的土地申告書的資料庫,是從總督府公文類纂裡面來的。因為經過授權,人工輸入,強調人工不是AI,那時候沒有AI。哪怕AI今天OCR也沒辦法,因為這個太多都拿到手上用毛筆字寫的。那我們也整合了百年歷史地圖系統,就是查到的結果,可以套疊所有臺灣百年歷史地圖系統。甚至我們也未來要擴大,也跟文獻館談,就是說把文獻館裡面有關桃竹苗的地圖,我幫你做校正,全部建立文獻館自己的百年歷史地圖系統。以後我們再查總督府公文類纂,我就可以知道這個案件是在今天的什麼地方,是在《臺灣堡圖》的什麼地方。

使用端,你看我們處理的範圍。為什麼叫客庄?我來回答我們今天的演講題目。因為桃竹苗基本上跟我們這個客委會指定的70個優先區,就是有超過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客家人分布的地區,幾乎是重疊的。那這個就是詹素娟教授提的地域社群,地域社群的概念,是從施添福講地域社會的概念來的。就是說這邊的人,你可以直接把桃竹苗視為客庄,簡單來講就是這樣。所以研究土地申告書就是研究客家社會,就是研究客庄。

建置的步驟,我們還做了一個GIS圖台。這個每一點,我等一下有時間我再實機操作給各位看。你可以去找你們家旁邊有沒有土地申告書,你可以點進去就查到那個原件,看那個理由書,對不對?你看就是這樣。你們家如果像這個埤塘,點進去就是埤塘,你可以知道它清代是誰的,然後1901年跟誰,之前跟誰買的,由來是什麼,有沒有繳租,對不對?那這個你看查進去就是這樣,然後都有地圖。所以它也是一個WebGIS的平台,你不用學GIS,我就可以把你查詢的結果套疊《臺灣堡圖》,print layout你的,還計算,你要做熱區圖,你要算各種GIS的功能。所以這個是全世界第一個我敢這樣講,WebGIS的一個整合性平台。

你看可以套疊不同的圖,點下去就可以有各種的定位。你也可以逆查日本時代的地號。如果你找到一個土地臺帳,或是寺廟臺帳什麼,上面有地號,你不用去找地籍圖,我們直接輸入,就找到了。還還可以連結土地申告書,所以是地籍定號,地位定號的功能。這個檢索的結果,像黃南球,檢索他所有土地都在空間上,而且幫你把那些複雜的換算。因為租有很多種,有用番薯幾斤對不對?租穀,稻穀,有的說是金,是納銀,銀又有分元跟兩對不對?面額或是重量,都不一樣,很複雜。我們全部都換算。你怎麼知道換算對還錯?不是有一個總計欄嗎?我們可以驗算,跟總計欄一不一樣。

人名檢索,我檢索黃南球,他的土地全部。你如果知道你祖先的名字就可以查。高興也好,雖然都已經不在,可能三七五減租都已經。所以我們這個不做法律責任的,不要說傳我們去作證,要回土地。好,黃南球,你看變成地圖,對不對?變成分層設色圖。我現在還沒有擴充,我只是簡單地把它變成一個分層設色圖。他名下的土地街庄,你只要複製貼到你的論文或報告裡面去。那還可以幫你算各種的數值對不對?好,地號檢索。比如說我檢索土牛溝,研究土牛溝有沒有比這個更精準的方法?這個理由書有寫到,它說他們土地旁邊有一條土牛溝。土牛溝專有名詞,你不會把你們家叫做臺灣總督府對不對?土牛溝專有名詞。我跟你講在番仔陂這邊有三筆土地,這一個理由書講的是這三筆土地。我們先把理由書變成逐字的這個,很精準的。所以我的助理被我訓練很好,連那些日文的合體異字都看得很清楚,而且還找日本的研究日本語學的老師,他也沒有那麼厲害,因為看久了你就很快了。未來借助AI可以直接翻譯,把古日文翻譯成中文,這個都做得到。所以還可以回饋,回饋使用者,如果有發現錯字可以告訴我們,馬上就修改。

那我就舉我過去因為做這個資料庫的過程,我去執行國家文化記憶庫的經驗來講。這個很多的東西,可以幫我們回到歷史現場。像這個金廣福的雙溪公館,你知道公館是做什麼?它這個隘的前進指揮所,那個很重要的一個點,收租的地方。現場變成一個停車場,一塊空地。這個1901年的理由書寫得很清楚。今天的寶山國中,寶山國中的校史會不會寫這個?它不知道啊。可以跟它講。我們做導覽的時候,導覽人員只有一些心得knowhow可以講。這個空間都很明確的。這個隘勇線,對不對?它這個資料上面理由書寫到,這裡是有隘勇線,這一條,就等於是指引你一個方向,你可以知道按圖索驥去那邊幹嘛,做一些調查,對不對?像這個消失的地名,打銃窩尾。至少堡圖或是現地我們去現場問,都沒有這個,沒有人在用。可是它曾經出現過的地名,我們可以編一本書,叫臺灣消失的古地名,對不對?但由來是怎麼樣我們還要問,到底是什麼意思。像這個福德嘗,這個嘗會,它這些土地來維持那個土地公廟,可能是伯公廟的運作,對不對?土地的範圍。那你查像這個萬善祠,我們之前客委會主委不是要逆寫北臺灣客家發展史嗎?要從原住民來講。我剛剛講這個地點就是最好的地點。在理由書,還有甚至它當地的碑文,都記載了這一場客家人去打番,打原住民,他們他們的祖先都葬在一起。因為死了大家收埋的時候,誰會分你客家還原住民?全部都埋在一起。那我們是不是可以由原民會主委跟我們客委會主委,每一年農曆7月15日來這邊舉行一些儀式,他們的祖先,他們後代和解對不對?這個空間就有意義,看你怎麼去詮釋它。

那這個各地防風林,它寫得很清楚,它說是沿著原來海岸的原野,為了防風浪所以種植樹木,你不能夠亂採的。如果我要燒開水,沒有樹枝,我去那邊採,不行。如果,有其他庄的庄民要來採伐,會鬧出血光之災的。你知道以前煮飯燒柴火成本很高的。

還有番魚租。我今天不會講到這些很小的租,這種都是很在地的。我要講的都是最多前十名的。番魚租大概只有這個地方有。它寫得很清楚,在哪裡馬麟潭,大馬麟潭。這個是原住民的池塘,這邊有寫。那在哪裡?今天這裡。這裡還有一個潭,這個潭還在。我們可不可以在那邊立一個解說牌,把剛剛的翻譯成白話文?那個地方是不是被加持了?你看那個很有意思。他們還立了契約,在道光13年6月,立了契約。當時還有捕魚的器具,他們的番魚租就是繳魚啊,魚多少,就是食物,因為不可能錢。錢我要去賣掉才有,食物。這個很有意思。這個我們做教學探究與實作,可不可以作為一種教材?找我剛剛的GIS圖台,找你們學校旁邊,找那個陰廟的由來,對不對?找那個番食租的由來,找土牛溝對不對?

土牛溝我寫了一篇論文。過去都是仰賴柯志明教授,當然我覺得他先行者,做得很好。因為有在錄影,對不對?我跟你講,這個地方,下次我們去新竹高鐵新竹站,你就知道那邊有土牛溝。那邊有土牛溝。當地人知不知道?它說鄭絨的田,東至自己田,南至土牛溝,西至車路,北至許媽愿園。在這裡啊,六家車站這裡。我跟你講就是Google地圖的這個點,就這裡。西到土牛溝為界。像這個東到獅頭山,西到土牛溝。這一塊其實這麼多土地,你看上面這麼多土地,上面這麼多土地,竹南一堡,東興庄。我把它全部找出來。這是細部的,全部點出來。它說西到土牛溝。現有的土牛溝的研究都是把它畫到西湖溪,現在的。可是如果是西湖溪你就寫西到溪就好了,對不對?為什麼還要寫西到土牛溝?代表西跟土地之間有一條溝嘛。我們就可以去現場做一些調查。當然那個痕跡過了幾百年不可能還在,除非你不斷地去修復它。

那這我學生的論文,他把土地申告書所有的寺廟全部點出來以後,他去考證《臺灣堡圖》上的寺廟。《臺灣堡圖》寺廟只有圖層,沒有屬性名稱的。他設了一個誤差值範圍內,只要符合這個誤差值。很有意思,他再去套疊那些漢人相關年代的,漢人籍貫別的調查資料。我可以幹嘛?我可以知道這個廟是誰在拜,因為是同一年的資料。這個很有意思。這個要解決那些三山國王廟,到底是不是客家人在拜。另外一個問題,他發現另外一個問題,這邊的王爺廟全部都在出海口,河流的出海口,都有一間王爺廟。如果各位有興趣也可以接續去做研究。

地圖就是,歷史GIS就是好處,就是它可以幫你發現一個問題。你沒有畫成地圖,你根本看不到這個問題,除非你對當地非常非常了解。這個就是1901年的寺廟,土地申告書上面最早的寺廟分布地圖。

土地申告書上面的漢租有這麼多種。日本人為了調查,把它。這個當然是只有北部,臺北、基隆,大概南投以北,中彰投以北。這麼多種。那我們全部用土地申告書整理好,全部都數位化以後,就做成了表格。全部就是這些。額度是多少?大租、番租當然最多。我都換算成銀元還有租谷,都把它搞得清楚。連施侯租都還在收。施琅當初來到臺灣圈的那些地,收的租,施侯租都還在收。那

我全部畫成地圖。那隆恩租,隆恩租是這個官方軍營跟王世傑買的,新竹的大墾戶。我覺得它會影響到後來,為什麼竹塹社的土地全部在界外。這也是有原因之一。雖然施添福教授講的也沒錯,就是因為勞役過度,他們沒有辦法去專心地務農,對不對?那這也是一個原因。你沒有辦法專心務農,整天出公差,所以土地都租給漢人。其實王世傑的土地變成了隆恩租。那隆恩租不會在界外。隆恩租也可以幫助我們去釐清那個什麼土牛溝或番界的位置。甚至我還找到隆恩租收租的租館,現在在出租,出售中,在東前街55號。這個是歷史現場,不是歷史建築,歷史現場。這邊以前在收隆恩租的,可能跟軍方有關。

我們臺灣的土地都有繼承關係。軍方的土地,社會救濟的。你看仁濟院的財產,它一直是,除非它被某一個黨占走了對不對?不然它就一直繼承下來。你看學租的土地都誰?都教育部的,就一直會繼承下來。軍事用地從荷蘭時代到今天都還是軍事用地。學租,對不對?學租臺師大的臺灣史研究所許佩賢教授有研究。漢大租最多,誰又最多?板橋林家。日本人來以後就第一個,由臺灣總督府去揭露他們的分家。後來我找到了板橋林家分家財產的資料,我有蒐集到。大概是第一個把他們的財產分布還有額度,全部攤在陽光下。有這麼多,你看一萬一千五百四十七元三十二錢。日本人根據清代的調查,我找到的是這些分家財產的資料。那這是在王泰升教授他們做的地方法院判決書的查詢系統裡面找到。

共業地,我們把它畫成GIS,因為它有地號嘛,對不對?用GIS畫出來。這個是土地申告書裡面的板橋林家的土地。因為它只有現在桃竹苗,這不是全部。這可以說是桃竹苗地區板橋林家的土地分布。用街庄來看,你看它在苗栗還有一塊地,在山腳庄。所以你說它的土地在苗栗也有。那這個我們把它套疊優勢族群區,到底跟他合作,或跟他發生土地關係的這些族群是什麼族群?我們知道板橋林家本身是漳州人。我們在大溪那邊有一個梅鶴林家,因為之前的木藝生態博物館找我們合作一個計畫,我就指導一本論文。學生論文的結論就是梅鶴林家是依附在板橋林家下,被扶植起來的一種依附型家族。他擔任他的管事,就學到很多經營管理。以前一個笑話,李嘉誠的司機退休了,李嘉誠要給他一筆錢,他說不用啦,老闆不用給我。他說為什麼?我也有錢啊。他說你怎麼會有錢?他說每天開車聽你在買哪支股票就跟著買,我就賺了很多錢。這個叫依附型。依附型。我們發現他的土地都是跟誰發生關係。

這個是公業地,就是地方法院那一套。你看連宜蘭都有。而且宜蘭的那種結首制度,開墾制度,我們後來在那個都看得到。在文山那邊都看得到,代表這種東西是有交流的。

那屯租當然是剛剛講劉銘傳清賦的時候,那個林爽文事件以後設立的,出現的。歸屯為界,這個講過了。那實地的運作,日本人來到臺灣的時候,屯租如果你不管它,你損失慘重。因為岡松參太郎發現潛在,就是被抗繳的這些屯租,你有辦法叫他繳的話,至少三萬元。那你要怎麼去認定?直接認定為官租嗎?所以後來我們在土地申告書,又被分為大租跟民大租,都有。很奇怪同樣都屯租,有的地方被分為官大租,有的被分為民大租。像阿里史屯租,就是民大租。那你要去了解,把那些契約都找來看,為什麼它會被分類為民大租,為什麼不是統一的?那桃竹苗的全部被分為官大租。那官大租因為不用收買,本來就官方的,所以就沒有,就在後來的資料就看不到。那我們把它全部畫成地圖。

水租,收水租的街庄。水租有兩種,一般水租跟隆恩水租。隆恩水租當然就灌溉隆恩田對不對?官方的,軍營。另外一個地基租。地基租就是那邊有一個聚落在收地基租。以今天來講,最有價值的土地都在這裡。現在農地不值錢對不對?可是當時候這個土地是沒什麼價值的,最主要有價值的是農地。當時候是這樣。

水租你看有不同的11種的名目,可是有一些,因為桃竹苗沒有,我就沒有畫出來。那這個剛剛講過,像這個官大租有這些類型,一般官大租還有官方收的水租,官方收的地基租,官方收的案牘祠租,就一筆在新竹市裡面,竹塹城裡面,那個收租的收入是作為辦公,衙門辦公之用。還有案牘祠租,他拜了一個案牘祠神,案牘祠,有一個神,案牘神,官方在拜的,那些衙門在拜的。還有營盤租繳給軍方的。你看臺灣從當時候願意,康熙皇帝願意聽從施琅的建議,把臺灣收入版圖,然後設官制縣,一府三縣,要多少人配置在這裡?八千人,澎湖兩千。這個都經過精算的,它就是成本考慮。那一條番界畫下去,我的統治範圍,統治成本就這樣子控管下來。最後都是怎麼樣?都是那邊有人了,有稅收我才又增縣。像我們彰化縣,在雍正元年對不對?然後再畫大甲溪以北為淡水廳,都是要有人了,然後水圳也是,八堡圳也通水了,代表我有穩定的稅源了。所以它都是為了防臺而治臺。我比較相信邵式柏講的,是一個理性國家的典範,它經過精密的測,它不是亂搞的。

這些沒有錢怎麼辦?就找錢啊。像有些屯租收不夠了怎麼辦?就去再找人去把收入變成屯租,來供應屯丁的收入。所以它的起源不一樣,可是它後來變屯租了。所以這個很複雜。那官方的這個也是營盤租,對不對?軍方的錢不夠了,再去買啊。本來是民田,後來變成營盤了。

還有一些沒收了。還有一種就是產生糾紛的土地,兩家在互告,經歷好幾個知縣都沒辦法處理,最後怎麼樣?沒收,充公。給誰?給仁濟院,給那些慈善團體。也有這種情況的,或是給書院也有。

看番租日本人的調查,1888年,每個地方的番租。那我們時間的關係,我直接呈現這個圖最快。這個就是我博士論文,畫了很久,真的是很辛苦做出來。現在因為有計畫,就我助理,就助理去做。那你看這個番租的一個座落,1901年。那柯志明的《番頭家》處理的是這裡,包括施添福所講的這個竹塹,邵式柏講的是這個地方,樹林、三峽。他們講的都沒錯。問題是整體來看,你看苗栗,這裡後龍五社,然後崩山八社,對不對?還有這麼多地方在收租。而且日本人還,臺灣總督府還編列經費給它收買。你說它有沒有地權關係?它還是一層權利關係。

那這是口糧。那番租跟口糧不太一樣。番租的收入進來主要是維持那個社務運作,給那些社職人員薪水,剩下的才作為口糧分配。口糧純粹就是分配給,給熟番的。那我們看南崁四社的番租口糧,我可以用這個來主張他們最後的地權領域,他們的地權在哪裡?最後他們的地權的領域。看這個霄裡社,南崁社,對不對?這個是後龍地區,有在收租每一筆土地,被收買之前。

那比例,崩山八社,這我博士論文處理的。崩山八社,公番租還有私番租。公番租就是頭目、通事以代表人的身分去收的。那後來他們為了收這些足夠的番租,都把收租的權力包攬出去,給寫《苑裡志》蔡振豐。蔡振豐自己也累積了很多的租谷,不曉得怎麼來的,我沒有去研究,反正他也變有錢人就對了。那崩山八社的私租一覽,最多的是什麼?大甲西社。所以大甲西社,在大甲西社事件後竟然沒有被殲滅,它其實還是勢力很大,一直到日本時代初期的時候。第二個大甲東社也很多。大甲東社我懷疑它是在大甲西社事件後,因為它後來轉向支持清方,官方,所以它也分配到大甲西社的土地。不曉得。

崩山八社有正供業戶跟口糧業戶。那正供業戶就是負責徵收番租,並向官府納正供,代表這些有納正供,代表它下面還有找漢人在耕作。這個是乾隆31年以後,我們開放一個政策叫番大租的制度。邵式柏的書裡面所主張的,它因為這樣去保障了,為什麼到日本時代初期熟番都還有租可以收?因為理番分府,強力的,我覺得它有發揮效果,而且租金租額要比照漢人的臺例,中則水田,中則水田,一甲要八石。所以番大租是不是有保障了熟番的生計,一直到日治時代初期都還在收。那口糧業戶就是負責徵收口糧。我講的蔡振豐,這是他的土地,他收租的範圍,這是他的,不是他代收的,是他的。

竹塹社,這個是用柯志明的《番頭家》的。他們為了避免,像崩山八社,避免他的子孫又把土地賣給漢人,所以學了漢人的方式,就是怎麼樣?把它變共業地,或是變祀田,祭祀公業,或是變共業。就讓你很難去賣掉,你要蓋很多人的章嘛,對不對?就比較困難一點。

回到土牛溝,這個番租的座落,除了剛剛講的邵式柏、施添福跟柯志明以外,它還可以做什麼?我在研究土牛溝的時候我發現,找到這樣的資料。它說有一條老官路,分別民界、番界。它老官路面葉家承管,納蕃口糧租。老官路下是胡家承管,納民大租。現時老官路毀棄,不見了,被葉家開墾成田。今所分者民大租、蕃大租之別,其業界實由民大租、蕃口糧租而分。一邊民大租一邊蕃大租,是有界線的。我後來把這個界線畫出來,因為我把番租全部找出來了,每一筆,然後去套疊施添福跟柯志明畫的。柯志明畫的番界就是從施添福那邊來的,據說是在施添福老師的指導下畫出來。然後《番頭家》那一張番界,其實一致的,代表施添福老師的番界土牛溝是正確的。我是實證的,我用什麼?我用這個史料跟番租口糧的位置,是一致的。番與人之界,人就是漢人,番就是熟番。而且崩山八社這邊很特別,這邊的土地契約的熟番都自稱為番。有一些同一個人,遷到埔里去以後,他變成人了,他變成自主意識有提高。

後來有大租補償,有編了。你看在1901年土地調查的時候,就編了《大租權補償金仕譯簿》,就是登載跟核銷補償金有關的事項。1903年制定了公告大租的這個歸戶冊,就是《民有大租名寄帳》。這個要公開閱覽的,有問題就去打官司,沒有問題就編成《大租權補償金臺帳》,就準備補償給你了。補償給你,你就不能再收大租。這個土地就沒有大租戶了,不准再設大租權,以後買賣也不准再設,就被消滅了。

那我們看桃竹苗地區大租權利者的排名。第一名林嵩壽,板橋林家。板橋林家不只他,板橋林家還有很多人。他第一名。第二個,第二到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都是番社。番社土地真的非常非常地多。然後徐景雲,客家人。事實上這邊的熟番都有客家化的傾向。最後通宵社也是,日北社。所以裡面只有兩個漢人,一個叫徐景雲,一個叫林嵩壽。前十名。然後熟番社拿到了補償金以後何去何從?你本來每個月有一筆,每一年有一筆錢進來,好像可以做一些像我們月退,你可以做一些人生規劃,要做什麼?長期規劃。現在沒有了,一次給你,你不可以月退了,一次領完。以後就沒了。你還要留在當地嗎?好像不需要。我可以去找工作。

加上理番分府也不見了,自由結婚了對不對?日本人。然後漢人跟熟番的身分也取消了,看不明顯了。至少識別不明顯了。那個就像我們以前國民身分證還有籍貫欄,現在籍貫欄取消,你識別不明顯了。所以它不是不見了,是你識別不明顯了。他們何去何從?我就用後龍這個地方的例子,用社會網絡去做了一個研究。這國科會計畫。因為你這個人的名字,你會出現在兩個家戶裡面,一定是什麼?我們剔除那個寄留的關係,就是結婚跟什麼收養嘛,對不對?結婚收養。因為這樣這兩個家戶就會產生連結對不對?就會產生關係,產生連結。這個就是社會網絡。我們用這樣的概念來講。

那我們來看,我用十年作為一期,在1905到1914年,還有一半以上的後龍的熟番的家戶,就是戶口資料上面種族欄登載為熟。他們彼此之間是有婚姻跟收養關係的。所以之前人類學者研究過,劉斌雄研究過說這邊的內婚制很盛行,互相嫁娶。為什麼會有內婚制?那理番分府要求你不可以跟漢人結婚,土地買賣也不行,對不對?大概在劉銘傳清賦以後才開放,是不是理番分府有影響?就變成內婚制。而且他只做了三戶人家。看公媽牌,我是所有的戶口資料全部找出來,做成資料庫,用社會網絡去堆。我發現一半以上,到1944年幾乎都沒了,都斷掉了。家戶之間的連結都斷掉了。下面有這種分歧的網絡密度也可以實證,從0.78%到0.17%,逐年遞減。

那他們結婚後,這個大租權補償以後遷到哪裡去呢?有向外擴散的現象,包括他們的結婚,因結婚而移出。我們1920年作為一個斷代,因為施添福教授在民雄的研究,以1920年臺灣的街庄改正作為一個時間斷線,就是說同一個公學校,一街庄一公學校,一街庄一役場,還有一派出所。他去形塑了一種街庄認同,就是那種認同的尺度到一個街庄。你看看1920年到今天,前陣子2020年不是一堆鄉鎮在做百年嗎?建鄉百年,建庄百年對不對?一百多年的空間認同,說我哪裡人,我萬丹人。萬丹成為一個空間認同的尺度是1920年開始的。

好,那我們來講1920年,有沒有去影響到他們的婚配關係?事實上是擴散的沒錯。當然1908年的縱貫線通車也有關係。而且這邊有幾個糖廠不斷在徵人,造成他們有就業機會。那這個寄留的更多,向外擴散的現象。那如果以軌跡分析來看,就是說這個左邊這個綠色的是留在當地的,紫色是移出去的。我們把1,200人全部疊起來,你會發現隨著時間的遞轉,移出去的越來越多。

當然留在當地的也會越來越多。那可是比例趨勢是增加的。所以這導論到我們一個問題,就是說漢化的問題。大租補償金補償完以後,他們婚配對象我們看起來,不再限於他們內部的熟番的社群網絡。他們本來還有誰?就是漢人了,客家人對不對?所以漢化,這個地方的漢化什麼時候完成的?是日本時代。我們以前講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,那個其實可能是南部,可能是西拉雅族。南部,南部法規也沒那麼那個。

那是不是有這個現象?可是在中北部,我們從後龍這個現象看起來,我現在的國科會在處理另外一個,鯉魚潭的麻裡蘭社。一個剛好在海邊,一個在山區,一個在番界內,一個在番界外,一個是民間信仰,一個是基督教信仰。兩個都是高度內婚制的社會。我大概要觀察,因為我也是用戶口資料,再用社會網絡去做實證,是不是麻裡蘭社,鯉魚潭跟它也一樣。

我現在需要更多的實例來證明,是不是中北部的平埔族所謂的漢化,其實是在日本時代完成的?因為清代為什麼?因為清代理番分府的規定,限制了他們的人口。可能他們也不像我們想像中那麼喜歡跟漢人結婚,不要自己往臉上貼金對不對?以前一個好朋友,他結婚對象是我們排灣族的,說是王子,貴族社會,你怎麼會跟原住民結婚?人家還不要,你以為你多那個。原住民家裡也在討論。所以這個其實有時候,不要用漢人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。我們就用實證,實證的問題。

我覺得透過這樣的一個實證,用社會網絡分析這樣的方法,土地大租權收買以後,他們有向外擴散的現象。可是不是一夕之間,是慢慢在日本時代50年去擴散出去的,不是立即性。當然他們也有做一些轉投資,我沒有呈現。像他們的頭目就拿去幹嘛?拿去跟日本也是請墾土地,然後一樣再得到土地,就是一樣用漢人的,或是過去他們習慣的土地經營方式。甚至他們那邊有一塊鹽田,他們也是希望,因為鹽後來公賣,他們也是希望可以自己維持原來的。當然殖民政府是不同意。

所以拿到有一筆錢,就像我們退休金拿到一筆錢,你要選擇月退還是選擇一次拿完?你拿了一筆錢,你要何去何從?因為土地不是你的,你沒有土地,你不能再收租了。這個是過去比較少被充分討論。哪怕是說日本時代平埔族的移動,講比較多的大概在南部,往東部去,像有一些回到花蓮,對不對?可是東半部的所謂的再移民的問題,事實上是可以有更多的實證研究。覺得他們沒有消失,他們也沒有消失,是你識別不出來。

剛剛我們科長跟我說留15分鐘,還有10分鐘跟大家交流,我就先分享到這邊。應該是講完了。那希望今天的分享讓各位有一些收穫。這個會變成一本專書,下禮拜還要再審查。今天有一點不負責任,就還沒審查過的東西拿出來講。請各位給予指正跟指教。謝謝。

在士林芝山巖那邊有惠濟宮,它也有那個碑,就是惠濟宮的碑誌,有講說廟跟附近土地的關係,就是說它從東到哪裡,西到哪裡,南到哪裡。拓銘寺誌,這個狀況就是說寺廟它跟附近的農民之間,有這種應該也是租佃關係。這個現象我是看到一些民國時期的史料,包括像湖南有一個道安法師,他們的寺院,佛教講的寺院,跟附近的農地之間的一種關聯。他要收租必須要透過縣政府的兵,陪他去才能夠收到租。

所以我看那個部分,是因為在看佛教與政治的關係,就是說很難一概而論說什麼廟產興學,然後佛教就受到迫害,不一定。其實還是有政治幫忙你大寺廟去收租的,那是一種依存關係。這個是說好像有一種漢人的一個模式,這是一個狀況。我不曉得士林那邊,應該跟你研究的是不是一個類似的情況?就是寺廟擁有這麼多的土地,而且還是負責收租。

那另外一個就是剛剛您也有提到說,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。這是跟我們一些過去以來的,習慣的一些傳說,好像為了去證明說臺灣人不是中國人。但是後來學者的研究好像不太支持這個狀況。您剛剛也講婚姻有婚姻的一些,通婚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,而且從某一些地區的,應該至少在日治時期的那種戶口的制度,紀錄上是很清楚的。有沒有這種混合其實是很容易算出來的。那不曉得在您的研究範圍,是不是也同樣去推翻這個說法?

謝謝館長的回饋,很專業。館長讀了很多書,建議各位去看那個,幫他打廣告。葉高華教授的研究,他最近去年出版。我為了他,不是為他,我想幫他,我還陪他去小琉球戶政事務所。我們真的看一眼就走了,因為你也不能翻拍,也不能。那邊真的,1903年的資料就有記錄到,我們每一戶從中國大陸哪個地方來,然後地址,中國大陸原鄉地都寫得很清楚。我們其實是要去證明那個戶口資料,上面登載的那一些包括祖籍地也好,還有族群,種族欄到底是在講什麼?是語言還是祖籍地?

那包括這個婚配的關係事實上他也做了。他用的主要是國勢調查的資料,去做了很多的探討。就是誠如剛剛館長講,番漢的通婚可能不像我們想像那麼地普遍全面。那我當然是做個案,我不敢說很大膽地推到全臺灣,因為其他我們沒有實證的資料。可是戶口資料事實上,接下來大法官會議通過,就是我們原住民族的身分法認定的問題。我們原住民,我們這個平埔族,平埔原住民族他也被認定了,他是可以去主張自己的身分。

那一切最重要的依歸,就是日本時代的戶口資料。如果我們可以找到你的祖先有熟,父母親,直系血親有,你搞不好就是可以取得這樣的身分。可是不見得你可以取得,跟現在的原住民同樣的一些加分,或是什麼優待,不見得有,因為那個就另外一回事。所以這個都在慢慢,而且戶口資料,我也跟館長報告,我在期待它未來會解密。因為《個資法》只保障活人。我們今年終戰80年了,我們再過20年,這批資料,600萬人的生命資料要不要開放?還會有人活著嗎?1945年出生的都100歲了,應該是要修法了。

我們到時候這些全部開放,我們做資料庫,以後可以檢索,上面每一欄都可以空間化,600萬人。那個是可以申請世界文化遺產。日本人殖民過我們兩個國家,荷蘭、日本都戶口資料做得很好。我們600多萬人的資料,現在使用非常不方便,而且其實我們把它去識別化,我們可以做很多。譬如說姓氏分布,種族欄的分布,不具欄,譬如說續炳欄,全臺灣的私生子都分布在哪裡?假設啦,我就畫一張地圖,這是社會學社會史可以研究,很有意思的。

那邊為什麼,這個地區為什麼眼睛瞎掉的特別多,眼盲的特別多?以前那個砂眼,家庭都隨時感染。那一種戶口資料我們把它全部,包括很多東西,我們都可以跟既有研究再做不斷地比對,而且是整體那個巨觀的研究,600萬人的研究,對不對?我覺得很期待這一天。我們可能要一起努力。我之前也跟我們客委會主委楊主委談過,桃竹苗要不要先做,去跟內政部討論。可惜他後來下台了,這個建議就到此為止。我很希望有一天可以重啟爐灶。

這個是未來可以讓我們臺灣的研究,可以更細緻化,更全面性,可以讓我們的臺灣史研究,可以更往前進一步,特別有AI的幫助,未來會更厲害。OK,那這個,剛那個廟那個部分,我就沒有辦法太回饋,因為每個廟其實差異性都非常地大。可是我也同意,後來你看日本時代以後,因為公權力在背後,還有整個社會控制,當然跟清代那一種一切靠民間自己在運作,透過保甲,透過那個,當然效率還有各方面是不一樣的。

我不曉得士林那個廟是怎麼樣,可是其他的地方我看到了。後來當然背後就是公權力,背後就是稅收,所以當然廟產那也需要。這回到我們的寺廟法,對不對?我一直在想,我們的,這也在錄影也沒關係,我就講。你看西方很多變成先進國家,然後工業化的國家,就是宗教改革以後變成新教的國家,沒收了教會財產,這些買,發展工商業,買一些那個,變強國。歐豬四國都是舊教國家。我覺得我們的寺廟財產真的很多,我們現在都沒辦法,連叫它財務透明都做不到。我覺得這個應該是要去改革。

現在好像又要就地合法,它占有那一些那個,不管是林務局或是國有財產局土地,都是變就地合法,變成這樣子,公權力不彰。OK,好,就講到這邊。